10月31日,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得悉,我省突发地质灾祸应急预案修改后已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各地。新预案将地质灾祸预警等级由5个调整为4个,并增加了应急呼应内容,使得应急预案更具操作性。
据介绍,修订后的预案精简了省突发地质灾祸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,将地质灾祸预警5个等级调整为4个等级,并针对4个预警等等级离增加了应急呼应内容;将灾情和险情兼并进行应急呼应,增加了应急专业部队建设内容,要求树立省级专业应急部队,担任全省严重地质灾祸应急技能处置和应急渠道管理工作;中小型地质灾祸信息报送时限,由6小时缩短为4小时。
新预案规则,依据气候和地质环境等要素,猜测突发地质灾祸产生的危险巨细程度,对可能产生突发地质灾祸的相关区域进行预警,预警等级从低到高分为四级、三级、二级、一级,别离以蓝色、黄色、橙色、赤色标识。预警信息发布后,预警区域内的县(市、区)、乡(镇)政府及村(居)委会,要当即将相关信息告诉到地质灾祸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、监测人和受要挟的人员。受灾祸要挟单位和相关人员,要依照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。超出24小时预警期,未再发布新的三级(黄色)以上预警或在预警期内未产生地质灾祸险情灾情,预警举动完毕。(记者 高长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