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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合法收回创新化工桶民众镇三人获刑

发布时间: 2023-11-13 18:15:35 作者: 编织袋案例


  危险废物的处理需求相关资质,但在民众镇运营五金制品公司的黄某强等三人却四处收回化工桶,并创新加工后转卖,过程中形成的废液严峻污染了周边环境。

  本年2月24日,黄某强等三人被检察机关以污染自然环境罪提起公诉。8月13日,市榜首法院作出宣判,三名被告人分获缓刑及1年2个月有期徒刑。

  2016年1月起,黄某强、黄某霞、梁某一起运营中山市绿宝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(以下简称“绿宝公司”)。三人在没获得危险废物运营许可证的情况下,四处收回化工桶,雇请工人进行整理洗刷、喷漆、切开等处置,创新加工后转卖。清洗和喷漆形成的废液未经整理就排放至搜集池,严峻污染周边环境。

  2016年5月3日,市环保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查看,当场抄获绿宝公司内堆存的9760个化工桶,公安机关转为刑事立案侦查。一个星期后,环保部门发现场内大部分废旧化工桶被人转移走,近万个化工桶只剩下753个,已拆割的废铁桶盖24.69吨。

  环保部门对绿宝公司作出 《责令改正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》,后对现场堆存的24.69吨废铁桶盖作封存应急收运;警方则扣押堆存未被转移走的753个化工桶。通过判定组织对收集的抛弃桶内残留物质24个样品的剖析检测,发现其间12个样品为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中所列的危险废物。

  绿宝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强,股东黄某霞先后被捕获,另一股东梁某豪投案自首。本年1月,绿宝公司交纳了10万元罚款。市榜首法院以为,黄某强等三人不合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有毒物质三吨以上,严峻对环境形成污染,构成污染自然环境罪。其间,黄某强作为绿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应对绿宝公司场内9007个化工桶的离失承当个人职责,法院对他判刑1年2个月,并处罚金5万元;黄某霞和梁某豪均契合缓刑适用条件,分获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,并各被处罚金5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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